法律解析: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