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此时应该受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
一、离婚保护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保护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什么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的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并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但本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通过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备案。
三、夫妻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订立离婚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