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补贴是针对5年以上的旧车,拟以现金补贴形式,费用由北京市和汽车企业各出一半。初步讨论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划分为3个等级,使用年限为5年至6年的每车置换获补5000元,6至8年为6000元,8年以上最高获补7000元。
法律依据: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是指按有关规定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补贴资金,是指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的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财政部、商务部根据补贴资金额度、老旧汽车数量和国家政策,于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告下一年度全国补贴车辆范围和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