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约定利息上限36%(月息3分),如果已还款项年利率在36%以内,法院是认可的。
如果超过36%,那么高出36%的部分属于出借方“不当得利”,借款人可要求出借方返还。
尚未偿还的,法院认可的最高年利率是24%(月息2分),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合同无其他规定,那么出借方可要求借款人偿还的金额,最高利率就是24%。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