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既不属于一种刑罚,也不会被羁押,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只有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人,日后判刑,才能折抵刑期。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