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事由可以一个案件审理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有两个事由的,人民法院认为两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经当事人的同意,是可以在一个案件中共同审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有两个事由的,人民法院认为两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经当事人的同意,是可以在一个案件中共同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