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_x000D_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_x000D_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_x000D_
3、客体要件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_x000D_
4、客观要件即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_x000D_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_x000D_
第十三条_x000D_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