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次法院起诉离婚材料包括:_x000D_
1、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判决书;_x000D_
2、身份证和结婚证;_x000D_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_x000D_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_x000D_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x000D_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_x000D_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_x000D_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_x000D_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_x000D_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_x000D_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_x000D_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