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证的判定以房屋登记为标准,若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公婆的名字,一般认为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公婆共有的财产,与儿媳无关,儿媳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若是该房屋为儿子儿媳付款购买或者还贷的,可以主张相应的债权。
一、婚后买房写公婆名字婚后离婚怎么办
1、房屋登记在公婆名下,如果公婆承认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了老人的名下,那么,该套房屋不应以房屋权属证书上的登记来认定房屋的真正权属,而应该以事实产权作为认定的依据。因此,该套房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名字,从证书的公示、公信效力来看,一般推定该房屋的产权人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和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人不承认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法院不能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二、没有遗嘱的房子儿子儿媳妇可以继承吗
没有遗嘱的房屋儿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继承,但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三、男方买房加我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由男方购买,且仅登记对方父母名字的,该房屋属于其父母的财产。房屋加名的情况视为对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若房屋未登记子女或儿媳的名字,子女或儿媳无权取得该房产进行分割,仅可以就还贷部分请求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