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生活或是其他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在有关法律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签字的,不过也可以是个人追认,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个人名义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也是个人债务。不过在有关债务的确定过程中需要自己进一步操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