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如下: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一、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监事会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监事会职责和权限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是那些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如下:(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