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不满一个月公积金怎么算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了,那么当月就需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还处于试用期的,是可以不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每一个月末把增加了的员工名单加入到企业在住房管理中心的账号中,然后缴纳相关费用就行了。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三、住房公积金缴纳依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三)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四、公积金的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