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工作等。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干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具体工作,政府的具体行政事务,以及中央军委的具体指挥。因为这些都属于行政、司法或军队内部的具体工作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和修改选举法、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