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产证换新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
2、询问并受理;
3、初审;
4、审批;
5、缮证;
6、收费;
7、记载于登记簿;
8、发证。
一、旧房产证换新房产证的条件:
1、有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平面图;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换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二、新房产证办理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综上所述,旧房产证换新房产证的流程有申请、询问并受理、初审、审批、缮证、收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新房产证办理材料有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