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伤亡,依据现有法律,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被监护人)并非仅仅属于家庭,并非属于属于监护人的附属品,而是与监护人具有同等生命权利、健康权利及其它一切合法权利的民事主体,被监护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危险因素或危险源毫无或缺乏认知及躲避能力,因此,中国法律要求监护人必须依法且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其排除身边危险因素,纠正其危险行为并保护其人身及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