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正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贯彻了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原则。
(二)突出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三)进一步强调了民族和谐的重要性。
(四)体现了国家监察委的独特地位和独特作用。
(五)进一步强调改革过程的独立性和不可替代性。
(六)进一步凸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第二款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第七十九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一百条第二款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