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以货币补偿方式补偿,主要补偿内容包括:1、对企业固定资产损失的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的补偿;2、对企业因为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酌情预期经营的利益;3、对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应当根据具体劳动合同,并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国家规定当地政府应指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