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聘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 第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指除由总公司批准,并授权分(子)
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职工外,包括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用工应坚持“因岗定员,控制数量,
择优聘用,依规审批,合同管理”的原则。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聘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出现岗位空缺时,一般由分(子)公司在全系统正式用工人员范围内调度,无人员调整时,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方可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