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申请过户的申请表;2、房地产产权书(原件);3、公证处的遗嘱、继承以及遗留赠与公证书(原件);4、继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缴税发票(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