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法院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案件没有规定。逮捕后进行调查,检察机关审理是否提起公诉。但法院的审理期限有一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可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一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期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