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的要求: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一、代物清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代物清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须原有债的关系存在;
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须有当事人的合意;
4、须清偿受领人现实受领他种给付。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二、拒绝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什么是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
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
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
三、破产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3.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
4.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