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备战法考,选择了罗翔老师作为刑法课老师,通过对罗翔老师课程的学习,我受益匪浅。一方面他用扎实的专业知识,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来教授我们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他用自己的人生阅历为我们讲述了很多人生哲理,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找准自己的目标,并朝着目标不断奋斗。下面是我感悟至深的三句话。
“不要在你所看重的东西上附加不着边际的价值。”这句话表明我们做事应当客观,不要因立场而丧失公平性。我在我以后的工作中,也会铭记这句话,凭客观实际做工作,而不是单靠自己的主观想法。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的处理事情。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是出罪的依据。”这句话表明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他是否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社会道德所提倡鼓励的,就不算做是犯罪。在我看来,法律是我们每个人的最低标准,我们不仅要守法,更应该去发扬我们共同的社会道德。不仅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要做品德高尚的人。我们党员干部也应该用社会主义优秀道德来时刻要求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能去弘扬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守护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张三。”张三是罗翔老师中用来举例的罪犯,是恶的代名词。而每一个人的心中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恶,恶是不可否认其存在的,荀子说:只有克制内心的恶,才能被称作为文明。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有消极、负能量的时候,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让心中的张三将我们控制,我们要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来压制住内心的张三,而在我看来,最有效的武器就是我们心中的善。我们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保持一颗善良之心,让自己向善,也促使他人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