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吉林省社会保险基数一般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2023年,吉林省社保基数与2022年相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218元,意味着缴费基数为43308元。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分别占20%和8%,即单位应缴费8662.4元,职工自付3464.64元。在吉林省,社保基数是决定社会保险缴费额的重要变量之一。社保基数的不同也会引起社会保险费用的差异,从而影响到职工和单位的经济负担。此外,社保基数的合理确定还涉及到社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问题。
【法律依据】:
《吉林省社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单位缴费比例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