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的个税起点问题
劳务费个税起征点是指在计算工资的时候,需要明确具体的个税扣除标准,以及具体的劳务费个税起征点,今天是2016年的第一个工作日,目前执行的相关制度依然还要沿用2015年的劳务费个税起征点,那么,2015年具体是多少呢?
首先,需要向大家说清楚的是劳务费是什么?即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其次,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然后,2015主要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税率为:
一,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3%。
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10%
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20%
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
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
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
七,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
最后,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计算公式:www.gerenshui.com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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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民法典》的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税法规定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劳务费的个人征税起点是多少,这样我们在获得劳务费之后就应该按时的交纳税务,这样才是合法的行为。希望能帮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