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国际法上,个人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首先,个人是国际法中的权利主体,享有各种基本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平等与非歧视等,这些权利都是国际社会共同承认和保护的。其次,个人也享有国籍权,即每个人都应该属于某个国家,并且享有该国家的保护。此外,当个人涉及到跨境事务时,还可以受到国际法的保护。比如,个人可以在外国申请政治庇护,以获得外交保护,以免遭受迫害。最后,国际法通过各种形式的行动保护个人权利,如制定国际法律文件,如《万国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等;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法院判决等形式来保障个人权利,如美国《反对种族歧视公约执行法》等。总之,在国际法上,个人是一个重要的主体,享有各种特定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是国际社会共同承认和保护的。国际法通过多种形式来保障个人权利,具有广泛的保护范围和深远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