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在怀孕期间正常工作的,则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劳动者依法休产假,且单位为其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向其发放生育津贴;如果未参保的,则由单位按其产假前的工资来发放。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_x000D_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_x000D_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