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这个具体分两种情况,第一个情况就是如果犯罪人员在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的话,那么担保人就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种情况就是担保人未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传讯期间未能及时到位,或者其他情况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八十六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应当填写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签名、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