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人员是不需要担保人的,缓刑人员在考验期间,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刑期。
一、缓刑有什么法律后果
缓刑的法律后果:
一、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
三、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的案底是有什么影响的
一、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法》等法律规定,刑事处罚案卷要保存60年。因此,宣告缓刑的案底是终身的,是不能消除的。
二、产生的影响:
(一)判缓刑存在犯罪前科,无法参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无法出具无犯罪证明,影响子女及亲属入党、参军等政审;
(二)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三)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三、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
(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
(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其中,十八岁以下、怀孕的妇女和七十五岁以上的,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无再犯罪危险;
4、宣布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利影响。
宣布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地点,接触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拘役的缓刑期限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试期限。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缓刑考试期限内依法进行社区矫正。不存在撤销缓刑的情形的,缓刑考试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宣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