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不可以扩建房屋。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国有土地征收流程
1、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是不是只有拆迁房才能出租
首先要区分即将拆迁的房屋,还是已经启动拆迁,确定了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即将拆迁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出租即将拆迁的房屋时,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欺诈;其次要了解确切的拆迁时间。被租赁房屋在租赁前已经规划,此时,房主对外出租房屋、签订合同,并未告知承租人,有欺诈嫌疑。这种情况下,房主应在合同中标明,在一定期限内遇到国家征地、规划拆迁,双方如何处置;在期限之后遇到上述问题又该如何处理,这样,出租方就不涉嫌欺诈。已经启动拆迁,确定了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此时一旦将拆迁的房屋出租,就会使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变为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这无疑增加了拆迁安置的困难,因此,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有必要暂停部分活动。出租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属于一种无效民事行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而租赁合同一旦宣告无效,房主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农村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但属于合法建筑的,仍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政策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