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国人去其他国家的,应当办理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前往香港、澳门或台湾的,应当取得通行证件。外国人进入中国的,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申请签证时,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