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如下:
(1)公司职工人数在500以下;
(2)年销售额、资产总额低于两亿;
(3)无严重失信行为和经营异常;
(4)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六十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是零分等。
法律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