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科技企业认定标准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中小型企业贷款申请条件
中小型企业贷款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哪些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它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3年,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2. 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3. 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4. 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5.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6. 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7. 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5家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