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100万年薪除以12减去五险一金减去起征点(5000元)之后乘以10%的税率再减去2520的速算扣除数乘以12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