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定了货不要了可以起诉吗
可以的。无原因拒收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受人有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并接收货物的义务;出卖人有交付合同约定货物,并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上述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货物因拒绝接收而遭受的损失,而且,从买受人拒绝接收货物的时候起,货物灭失的法律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同时,出卖人还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给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