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条件:1、有个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身份是合法的。2、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合法居住满了半年,包括租赁、集体宿舍、投靠亲属、自己购房等。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办理居住证准备的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合法居住满了半年,包括租赁、集体宿舍、投靠亲属、自己购房等。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办理居住证的一般流程:1、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及长沙市公民及车辆信息申报与服务平台(长沙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入)提出申请;2、社区民警审验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3、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4、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基础副所长审核;5、派出所窗口制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