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上的准备
诉讼,一般来说,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短则数十天,长则数月甚至数年,在起诉前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虽然从事律师职业已经十年,但是,我仍然主张,凡是能通过协调或者其他正当渠道能解决问题的,就尽量不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实际上,在一般的生活中,除非有很大的争议或者矛盾相当尖锐,很多事情是可以协调解决的。协调解决问题,省时、省力、费用低、如果是邻里关系则又不伤和气,有时协调解决问题的结果甚至要比诉讼的结果来的更快更好也更经济,对当事人来说不失为解决冲突的一个好办法。当然,如果不能通过协调或者其他正当渠道解决纠纷,那么只好诉讼了。诉讼,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有的风险大些,有的小一点,有的风险是案件能不能胜诉的问题,有的则是胜诉后判决或调解书能否顺利执行的问题。如果你不愿意承担这些风险,我看尽量还是考虑其他的渠道吧,或者干脆就放弃诉讼。
二、时间、财力和精力上的准备
如前所述,诉讼耗时费力,为了诉讼当事人有时还要多次到外地调查取证、去法院开庭,要支付律师的代理及办案出差费用,没有足够的时间、财力和精力上的准备,有时是很难能保证诉讼得到满意的结果的。大家都知道,就连美国前总统克*顿,在诉讼时也要聘请律师,最后还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用(当然,在美国律师费是比较高的)。不过,相对于普通人的收入,律师费不管在哪个国家和地区都是比较高的,毕竟律师是专业人士,律师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很不容易,并且为了诉讼也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三、证据上的准备
作为原告,如果要想获得胜诉,除了有正当的诉讼理由之外,没有充分的证据相支持,即使是理由很充分很正当应该能胜利的官司,最终的结果也不一定如你所愿。我们一定要摒弃原来的陈旧的观念,认为如果法庭上法官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证据有所怀疑,则动辄提出:你们去调查吧?!要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法官只是中立的审查各方提交的证据并对案件做出评判,对方当事人如果对自己提交的证据提出合理怀疑而自己又不能对对方的合理怀疑做出合理的解释或补充提交充分的证据,那么败诉的后果不是不可能出现。充分有力的证据,才是胜诉的根本所在。至于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提交多少证据才能算是充分,则要根据起诉的实际案情决定,如果没有专业的知识或者丰富的诉讼经验,又想办理好诉讼取得满意的结果,聘请一个优秀的律师代理诉讼则是不可缺少的。
四、怎样聘请到一个优秀的律师
首先,你要确定:你要聘请的是一个真正的律师而不是社会上的“黑律师”或者那些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律工作者”。其次,你一定要到律师事务所才能聘请到真正的律师,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的合法机构。在这里需要提醒朋友们注意的是,有些人分不清“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区别。法律服务所,是面向基层提供简单法律咨询或简单案件的代理工作的机构,法律服务所是不会有律师的,真正的律师也不会在法律服务所执业,或者说在法律服务所是聘请不到律师的。现在社会上有些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缺乏,对外自称律师,这种现象目前并不少见。所以提醒朋友们一定要到律师事务所去聘请律师而不要受其他人的蒙骗。第三,就律师而言,并不是每个律师对所有的案件或者法律门类都精通,法律博大精深,门类众多,一个律师是不可能精通所有类型的案件的,就像一个优秀的内科医生不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一样。在聘请律师之前,最好先调查一下你想聘请的律师的资历,他所擅长的业务范围是什么。找一个对你所要起诉的案件类型有丰富诉讼经验且责任心强的律师,无疑将会是你得力的帮手。
五、不要对律师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们普通人对律师的印象很多时候是从电影或者电视情节开始的,特别是一些香港电影电视的影响。在那些戏剧情节中,有的案件,明明是当事人杀了人,经过律师精彩的辩护,最终当事人甚至被当庭无罪释放!请注意,那是电影或者电视,不是现实!现实中,也有类似的情况,但那只是极少的。电影电视对观众没有吸引力,谁看?再者,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事情总是这样的结局,那么杀了人以后,找律师辩护就都能无罪释放,大家都可以随便杀人了是不是?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的社会?当然,我说不要对律师抱有幻想,并不是说律师没有作用,则是指不要因为聘请了优秀的律师就对律师有不切实际的过高的期望。律师办案也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正当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支持,那一切都是空谈。最后,假如你上述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了,那么就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好诉状,选择适当的法院,到法院去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