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建议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属于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对于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中,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最长有十一个月要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满一年仍不签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与员工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