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教师退出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同时也是为了让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退出,以便更好地保障教育质量。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起主导作用的,他是学生们身心发展过程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教师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从而影响到国家的兴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