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有国就有税。国家通过税收组织财政收入,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有税必有法。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税收在形式上的特征是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些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1、强制性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
2、无偿性
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税收具有无偿性,但是并非真的完全无偿,只是在纳税的同时,国家不需要直接给予纳税人“回报”,而是间接通过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安全保障等方式让纳税人享受到税收的价值。
因此,税收的这种无偿性是相对的,我国的税收在本质上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
3、固定性
国家在征税之前就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能随意改变。
税收具有固定性,但是并不是指永久不变,国家依法改变征税对象和税率,同样是固定性的体现。
税收的固定性包括的两层是什么?
1、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就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
2、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即税法确定了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
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税收基本特征的关系是什么?
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
国家必须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强制性地无偿征税。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没有标准,就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最终将危及国家利益。
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是公共财政的主要收入形式和来源。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关系。
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税收利益分配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税收的三个基本职能是什么?
1、增加财政收入
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在我国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较高。
2、调节经济
税收在实施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区域与产业发展差距、调整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
3、监督经济
税收涉及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是国家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通过税收收入的增减和税源的变化,政府能够及时把握国民经济的发展趋势,有助于监督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