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提交该不动产登记申请。向相关机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2、上交具体材料。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材料,如不动产具体信息,本人身份证明以及不动产的产权来源等。3、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要对资料进行核实认证,确定无误后才能对该房产办理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