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最新的规划,至2020年,义乌市域常住人口规模210-225万人左右,城镇总人口约185-200万人,农村人口约25万人;至2030年,义乌市域常住人口规模240-255万人左右,城镇总人口约225-240万人,农村人口约1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义乌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0平方公里以内;至2030年,控制在238平方公里以内。在市域中心体系方面,建设“一主三特”的城市中心体系,包括1个城市主中心和3个特色中心。完善9个片区中心的布局,合理配置社区服务中心。
基于生态红线划定、基本农田利用与保护、生态安全格局三方面的研究,在义乌市域划定生态红线区、生态保护区与城市发展区。其中,生态红线区总面积为313平方公里,生态保护区总面积为462平方公里,城市发展区总面积为330平方公里。在义乌市域划定生态红线区、生态保护区与城市发展区。其中,城市发展区总面积为330平方公里。同时将构建“一体、两翼、三片”的市域空间结构。
“一体”指城市核心功能的主体区即义乌的中心城区,重点完善城市生活服务功能、国际商贸商务功能、陆港物流功能和科教创新功能。“两翼”指支撑城市功能提升的产业功能区,在中心城区南北两侧分别建设义东北高新产业功能区和义西南新兴产业功能区,推动城市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稳定发展。“三片”是城市生态保护的安全保障,基于市域生态本底条件,划定义北、义西、义南三大生态片区,保障城市的生态安全。
至2030年,规划义乌市域内非建设用地为836.84平方公里,包括水域和农林用地,占市域总面积的75.7%。建设用地规模为268.16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4.3%。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为23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为17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