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
一、劳动者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满15年,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二、劳动者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满15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