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的行为,情节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由国家机关等单位控制,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表现为故意,知道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