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房产证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购房户口迁移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
5、申请人父母(含配偶的父母)要求随迁且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起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6、属共有人购房的,只允许其中1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享受购房迁入户口政策,其他共有人需提交放弃声明及其房屋共有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
二、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一、不同省市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一、准备材料1.居民分房、买房等入住后迁移户口(1)契税证、准住通知单、购房发票,经济适用房证、廉租房证、单位自有住房使用证、公有住房租赁证、军产产权证等合法房屋手续;(以上材料科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并不是全部提交。(2)户口簿、身份证;(3)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2.本市居民迁入二手房落户:(1)户主或产权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原住户户口未迁出,动员其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找不到原房主或有特殊原因,购房人写出落户申请书,自愿承担落户后所引发的法律责任3.居民购房迁移户口(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房产证;(2)户口簿、身份证;(3)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二、迁移流程总体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