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如果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到庭,并且经两次传票传唤后仍不到庭的,则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_x000D_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_x000D_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_x000D_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_x000D_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_x000D_
(四)互相辩论。_x000D_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