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以下四点有利于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第一,避免程序违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审批程序问题进一步严格了司法审查标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行政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法院也应判决确认违法。因此建议,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立案、调查、告知、听证、时限、送达等法定程序要求,减少和避免因程序违法而败诉。第二,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升为法定诉讼义务,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机关通过行政案件审判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建议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办法中的主要内容,提升出庭率,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对树立法治政府的形象起到积极作用。第三,畅通行政诉讼与复议的衔接机制。建议行政复议机关充分发挥复议机关的监督纠错功能,解决行政复议中维持率高、纠错率低的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第四,信息公开十分必要。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已成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中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因此建议,相关行政机关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和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畴或无法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主动沟通,依法履行告知释明等义务,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书面答复应当充分说明理由,做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充分。另外,对于部分涉嫌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的申请人,要进行严格审查,以兼顾维护法律严肃性和保障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如何防范虚假行政诉讼
虚假诉讼危害严重,且随着对此类行为打击的深入,虚假诉讼案件也呈现出手段翻新、方式多样的新特点,但无论如何变化,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只要法官明察秋毫,严加防范,就不会给参与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一)对案件事实进行严格审查。(二)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严厉惩戒。要进一步提高对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意识,形成制裁虚假诉讼的共识和氛围。对民间借贷案件不再着重调解,对交付事实严格审查,对通过吵闹向承办人和法院施加压力的人严厉惩处,在法院内部和法律服务者之间形成民间借贷案件必严格审查的共识和氛围。(三)立、审、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立案是源头,审理是关键,执行是效果。
如何防范和应对行政诉讼
(一)行政执法引入风险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性,风险防范要贯彻到整个执法过程的始终,要特别认识到,发生执法风险不仅削弱了行政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能麻痹大意,不能丝毫懈怠,始终把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放在重要位臵,最大限度地预防风险的发生。(二)用健全的行政执法制度防范1、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以确保执法质量。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防范不作为、不当作为和乱作为。3、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4、制定行政执法风险应急预案。做到事前有预案,事发有准备。(三)用公开、公正、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防范1、必须公开执法。公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姓名、职位、职责,同时,要做到执法过程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不搞“钓鱼”执法和隐蔽执法。2、必须公正执法。同时坚持人性化、文明化执法,坚持说理式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通过教育劝导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消除对抗心理,自觉配合执法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将执法风险化解在萌芽之中。3、执法程序必须合法。程序合法是执法公正和行政执法行为合法的保证,程序有瑕疵的执法行为,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难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4、执法文书必须规范。执法文书选用要准确、制作要严谨,语言文字规范,格式统一,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案卷装订统一,做到材料齐全、一案一卷。
如何行政诉讼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人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可以是书面方式的,也可以是口头方式的。书面方式即指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行政诉讼法没有对起诉状的内容作规定,实践中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如何缴纳诉讼费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行政诉讼诉讼请求如何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增加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盖章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