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那就要先请有关部门的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伪劣商品后再作处理。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由消费者协会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同时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损失的三倍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