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务必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还有多少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