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个人无偿将款项借给公司
①、增值税:财税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上述文件规定的主语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因此,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涉及增值税。
②、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但是《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③、企业所得税:企业无偿借款,无利息支出,也就无税前扣除问题。
2.公司有偿将款项借给公司:
①、增值税:如果个人是有偿借给公司的,那就会跟公司收取一定的利息,此时就相当于个人给公司提供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由于自然人未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按次缴纳,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不含税利息收入*3%。
②、各种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相应的税率。
③、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利息所得*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