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是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受父母保护的未成年人来说,法律已经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者父母不能行使亲权,被宣告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